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王某某,男,住长春市绿园区。委托代理人李亚洲,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赵某,男,现住长春市净月开发区。第三人张某某,男,现住长春市二道区。委托... 查看详情 >>
简要案情介绍:被继承人于某某系原告于某父亲,被继承人于2016年4月4日因病去世。被继承人生前留有房产两处、股票多支、公积金、银行存款等遗产,并且被继承人于某某再婚,再婚妻子带有一... 查看详情 >>
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:张某某,女,1972年7月28日出生,汉族,住长春市南关区。委托代理人:李亚洲,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王某,男,1966年6月25日出生... 查看详情 >>
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:吉林省某某设备集团有限公司。住所长春市东盛大街**号亚泰广场*座****室。法定代表人:蔡某某,总经理。委托代理人:李亚洲,吉林铭英律... 查看详情 >>
委托人丁某某,72岁,因10余年前的医疗纠纷案件发回重审后,经委托人慎重选择本律师进行代理,因年龄大的委托人对自己的观点稍显固执,律师接受委托后,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,在... 查看详情 >>